1月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优化市场供给、促进商品房销售和提升保障服务三大方向。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供应,在一季度优先推出交通便利、教育医疗配套成熟的住宅用地和大户型、绿色生态的高品质改善型住宅用地。在促进项目开工预售方面,要优化在建房地产项目施工安排,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持续梳理未开工项目,列入2025年开工计划的,加快前期工作,督促提前开工;计划上半年开工的,争取一季度动建。推进在建项目预售审批,加快项目取证销售。
要持续推进房地产“白名单”扩围增效。进一步梳理在建项目融资需求,满足白名单条件的,要应进尽进,并争取在一季度授信投放,推动项目投资建设。
福州、厦门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续建项目建设,并在一季度将2025年度计划改造的城中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征迁实施进度促开工。其他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地市,在项目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前提下,要加快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专项借款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采取房票对接等方式筹集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释放购房需求。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房地产企业收集项目建设销售的难点堵点问题,会商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处置,加快完善路网、水电等公共设施;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支持在售项目明确划片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住房展销活动推出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等促销政策。各地要借鉴厦门、南平等地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在期限内购房,奖励补偿权益金、过渡费和契税减免,鼓励被征收户加速购房;推行共有产权购房、住房以旧换新。
支持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再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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